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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深南电A29日齐发公告,披露了共同的大股东深圳能源集团将分立的计划。由于深能集团在实现大部分资产整体上市后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曾实现注销,因此此次的分立实为集团清算注销的“变通”,为其整体上市的“收尾”。尽管集团所持深南电A和深圳能源股份将分别归入分立后的A、B两家公司,不过上述事项并不对两公司造成实质影响。
深能集团目前股权构成为,深圳市国资委及华能国际分别持有其75%和25%股份。集团现直接持有深圳能源63.7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还直接持有深南电A的10.08%股份并通过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持有其15.28%股份,也是深南电A的实际第一大股东,由此上述事项两公司同日进行公布。根据公告,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A、B公司,A公司为存续公司,B公司为派生新设公司,两公司股权结构相同,均为深圳市国资委、华能国际共同持股,比例分别为75%、25%。新设B公司分割到的资产只有深圳能源63.74%股份,其余资产全部留在存续A公司,亦包括了深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深南电股份。在上述派生分立完成后,深圳能源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吸收合并B公司,从而实现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直接持有深圳能源股份。
深圳能源、深南电A表示,上述计划并不涉及资产注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该表,不对上述两上市公司构成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