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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将暂停接受季月合约市价指令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0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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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华财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称,从8月8日起暂停接受沪深300股指期货后两个季月合约上的市价指令申报。

  据期货日报8月1日消息,上周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在季月合约上限制使用市价指令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防范客户不当使用市价指令造成季月合约价格异常波动和出现损失”,决定从8月8日起暂停接受沪深300股指期货后两个季月合约上的市价指令申报。

  所谓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会自动撤销,这与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限价指令有明显不同。上海中期期货副总经理蔡洛益告诉记者,投资者对市价指令的不慎使用,不仅会导致投资者自身不必要的损失,而且会造成了非主力合约价格的异常波动。

  去年以来期指市场频现“钓鱼单”。去年11月17日,当时的季月合约IF1106在上午10点39分46秒左右,突然出现了15手以当日涨停价3661.8点成交的记录,1秒内涨幅近11%,随后价格迅速恢复。今年5月27日,1112合约再现“钓鱼单”,瞬间近乎跌停。6月7日,作为远月合约的1109合约在9点15分准时开盘,在前4秒出现了两手正常交易,交易价格为3024.4点,但在第5秒价格突然被打到了2727点,距离跌停板仅有3点的距离,一秒钟内该价格上共成交了40手。随后期指又回到了正常价格,但在第16秒价格再度被打到了2734点,这一次又成交了18手。

  据记者统计,自从股指期货上市以来,已出现四次瞬间以大幅涨跌成交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中金所随后也都及时进行了深入排查,并没有发现操纵、对敲、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业内人士分析,这些曾”异动”过的合约都为远期季月合约,其特征为交易量小,流动性不如近月合约充分,当投资者使用市价指令进行交易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合约价格瞬间大幅波动。

  “无论国内或国外,同一期货品种的不同到期月份合约间都存在相对活跃或不活跃的分布,这是正常和合理的状态。”蔡洛益表示,中金所此次出台暂停接受季月合约市价指令申报的通知对稳定市场大有裨益。

  “目前股指期货主力合约为当月合约,交易活跃,市场流动性比较好,而相比之下,远期季月合约交易往往比较清淡。在前期市场运行过程中,正是由于个别投资者缺乏经验和风险意识,对季月合约的流动性特点和使用市价指令的潜在后果认识不足,才造成了自身的巨大损失和合约价格的异常波动。”国泰君安股指期货分析师唐福全表示,此次中金所暂停接受季月合约市价指令申报,有利于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王德军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