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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淘汰老旧车 政府补助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12: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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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王明浩)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新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提出以政府经济鼓励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的政策:转出或报废的,最高可获14500元政府补助。要是“置换”新车,车主还可以享受企业奖励,最高10000元,用于冲抵车款。这是2009年至2010年淘汰“黄标车”后,北京最大力度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的举措。

  此次淘汰的“老旧机动车”,指使用年限超过6年,且未达到现行国Ⅳ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重点针对重型柴油车和国Ⅰ、国Ⅱ标准的私人小客车。鉴于北京已实行了鼓励“黄标车”淘汰的政策,黄标车不再列入补助范围,此外因是惠民政策,在京国家机关、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的车辆,不享受政府补贴,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机动车同样不享受补贴。新政策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直持续到明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