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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转让避税的“花样年华”和追缴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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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非对市场的压力半年来明显加剧,而减持手法亦越来越花样翻新,越来越隐蔽,而避税是他们翻新花样的“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39号公告主要明确了限售股转让中两大问题的所得税处理,一是企业代持限售股转让的所得税处理;二是解禁前转让限售股的所得税处理。乌鲁木齐、深圳等地,针对减持过程的所得税,已经开展了追缴的工作。

  大盘从4月19日起,开始了一轮惨烈的下跌。而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公告减持规模为394.27亿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幅高达78.51%。华西证券分析师常青认为,除了避税外,银根收紧,一些企业缺钱,被迫套现也是减持量增加的原因。

  今年初以来,国税总局就多次放风要对大小非避税行为开刀。在今年2月的定向增发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国税总局4月15日下发有关文件,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已涉及到个人投资上市公司的方方面面。

  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的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该规定并无新意,实际上是为解决企业转让代持限售股的所得税处理问题埋下伏笔。因为在很多上市公司代持限售股转让中,主体往往是职工持股会、企业工会等社会团体,重申将这些转让主体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助于解决代持股转让的所得税问题。

  高额的税赋使得个人与企业在减持时想尽办法“避税”,近段时间,多地区展开了此类调查,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避税天堂”五花八门的股权转让风光不再,动辄数千万元的税款,或让一度享受免税政策的资本大佬们“不寒而栗”。近日,一场针对乌鲁木齐市上市及拟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税收排查正在展开。

  据悉,乌鲁木齐市40家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已被锁定在排查范围内,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情况通过上市公司年报查找;非上市公司通过调集工商部门登记在册所有存在股权变更记录的公司资料。

  日前,乌鲁木齐一家公司为整合该行业销售资源,在行业内以股权重组等方式收购了30多家汽车销售公司。乌鲁木齐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整合企业并购增资合同、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等原始证据,加大对转让双方身份关系及转让行为合理性的核查力度,在按净资产采取核定企业转让价格的方式后发现,该公司需要查补股权转让个税3168万元。

  这只是冰山一角。“个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记录的公司,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且金额超过50万元的都是我们的关注重点。”乌鲁木齐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介绍说,由于国税总局将资本交易项目列为2011年税务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不仅仅是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同样被纳入监管范围。

  早在2009年,深圳就开展了追缴“大小非”税款的工作。2009年4月,深圳市某通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来到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申报了1279万元的预提所得税,标志着深圳市第一笔关于“大小非”减持的查补税款顺利入库。该公司减持的股份受让自一家境外注册企业公司。该公司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L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2008年,已完成股改的L公司限售流通股相继解禁上市。但在此之前,该公司已将其持有的7388万股L股份全部转让给该通讯公司,转让价2.12亿元,通讯公司在受让股份时并未代扣代缴税款。

  此外,辽宁、河北、青岛、天津等地的税务局,都已将个人股权参与资本市场各项交易涉及的税收纳入重点监控,武汉6月份也有一笔股权转让税收入账。

  不过,就在税务部门查堵的同时,也有一些交易正在凭借地域优势而大肆交易,这一情况也当引起警醒。

  位于北部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海通证券营业部海林林海路营业部、牡丹街营业部、绥芬河山城路营业部、东宁繁荣街营业部,以及江海证券的双鸭山西平行路营业部,近期也因上榜大宗交易卖方而为人所知。一些具有强烈减持愿望的股东,令这些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营业部大放异彩。(李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