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因违规收取密码挂失费 部分金融机构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06: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今天通报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并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收费用退还客户,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3月9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下发22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后,国家发改委近日会同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于7月中下旬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检查发现,7月1日至5日,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分行、内蒙古分行,中国银行山西分行、宁夏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河北分行、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下属部分营业网点,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及同城支行营业部等18个网点7月1日至14日期间,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下属部分营业网点7月1日至12日期间,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属西宁等25家县级联社7月1日至14日期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7月1日至15日期间,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对上述三总行的违规行为,国家发改委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