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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让慈善回归民间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14: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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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不让慈善回归民间

  从长远来看,如果不能通过财政拨款,体现出集中办慈善的优势,那就干脆取消拨款和官办身份,让慈善回归其本来的民间身份

  文 敬一山

  据相关报道,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被指控贪污。从2006年到2007年间,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酒店消费,并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另外,她还用“公费”邀请朋友打网球娱乐。而这些费用,均被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

  在法庭上,这个连内裤都用公款买的女人,还不忘为自己和红会辩护。称,昆明红十字会有两个账户,一是接受捐赠,用于捐赠和赈灾的账户,另一个账户是相关部门的财政拨款,自己贪污的部分是来自于财政拨款这一账户,并不涉及捐赠和救灾款项。

  这种辩护逻辑,似乎已成了红会出问题之后的共用套路。当初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吃“天价餐”被曝光之后,也回应说吃的不是善款,好像吃财政拨款就相对值得原谅似的。这也再次印证了用财政养一个慈善机构的怪诞。按理说,如果工作人员全吃财政饭,那么做具体的慈善项目,就不应再收服务费,可红会照收不误。那财政拨款的意义是什么?这次红会终于“露底”了:从业人员的内裤都是“红十字”牌的。

  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十字会曾向社会承诺,将做到“两公开两透明”: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这透明和公开的范围还很有限,显然是不够的。财政拨款已经一再被这些红会败类所栽赃,必须用公开透明的账目来一洗清白。红会既为慈善机构,对其的财政拨款也属“善款”,挪用这些“善款”,除要受到法律严惩之外,同样要面对道德挞伐。最近红会也公布了个不清不楚的“三公经费”,但这样的机构,理应每一分钱都是透明的。

  其实,事实已经一再证明,这种财政包养的慈善机构,除了滋生腐败之外,并没有体现出过多优势。相反,因为官办背景,甚至有垄断慈善、阻碍民间慈善发展的嫌疑。比如,最近四川省石渠县城区一小学拒绝企业捐款,理由是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捐赠“必须通过红十字会”。虽然“有关部门”后来出面否认,但无风不起浪,一个缺钱的小学如果没有苦衷,谁会拒绝送上门的善款呢?

  从长远来看,如果不能通过财政拨款,体现出集中办慈善的优势,那就干脆取消拨款和官办身份,让慈善回归其本来的民间身份。政府更要做好的是社会救助,慈善这种社会互助的事情,不妨让民众“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