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被诉受贿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被诉帮人承揽项目收钱200余万和房子一套,一中院受理此案

  张媛

  本报讯 (记者张媛)在担任报社总编10年间,通过帮人承揽项目等方式收钱、收房,64岁的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巡视员刘允洲被控受贿200余万。近日,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因横店圆明新园落马

  2009年,浙江横店规划使用面积6000余亩的横店圆明新园项目,因存在违规立项等问题而被叫停。

  据指控,刘允洲利用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收受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180万元。

  帮人办事收受住房

  此外,据检方指控,1997年至1999年期间,刘允洲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刘允洲收受吴国海住房一套,经鉴定价值59.02万元,后刘允洲支付12.8617万元。

  2003年至2004年5月期间,刘允洲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德钧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熟悉国土部原副部长

  检方认为,刘允洲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本报6月11日报道,刘允洲与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非常熟悉,目前李元已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

  ■ 链接

  2005年12月,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2月,因收受70万元人民币和科技公司20%的干股,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长温明炬因受贿被一中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