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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滥用抗菌药将受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08: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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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红)记者8月4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后,我省各医疗机构每月要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和公示,如果医师滥用抗生素将被取消晋升资格,并遭受处理。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姜建明介绍,今年我省将重点整治和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首先要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此次整治将明确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的责任状要有明确、合理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和控制措施。各医疗机构要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作为科室、科主任、临床医师考核的重要指标,每月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和公示,并落实奖惩措施。

  按规定,三级医院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原则上不超过35种。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和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因临床需要确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姜建明表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对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或免职,并在全院通报。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医师取消晋升资格并进行警示谈话教育、离岗培训、限制或停止其处方权等处理,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