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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 北京市工商局4日出台《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其中规定,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退市处理后,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北京其他市场。
北京市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65个,其中24个是外埠农副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主要渠道,也是北京大型集体食堂、餐饮企业和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采购的主要来源。北京最大的10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所销售的蔬菜、粮油、鲜肉、禽、蛋、调料、酒水饮料、海产品等品种占北京居民食品消费的60%以上。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张风平表示,2011年先在新发地、锦绣大地等10个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如果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主办单位退市处理后,北京其他批发市场对这一经营者实行联动惩戒,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市场。这一制度旨在建立统一的市场诚信体系,加强批发市场对于违法行为、不合格商品的管理,提高违法成本。
北京市工商局还将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驻场管理制度。张风平说,以往工商部门对批发市场监管采取的是巡查制监管方式。实行驻场管理后,监管关口前移,工商部门将根据大型批发市场经营规模、交易方式和交易量等特点派驻工作人员,便于随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