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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成立首家村集体股份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20: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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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哈尔滨市平房区张家店股份经济合作社5日成立。哈尔滨市平房区副区长庄玉斌说,合作社的成立是一种尝试,旨在让农民手中的土地及房屋征占、拆迁补偿款由“死钱”变成“活钱”,最终实现“钱生钱”。 庄玉斌介绍,这个合作社经清产核资,可量化净资产2429余万元,共有股东616名。它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采取购置、出租资产的形式进行资产运营。

  庄玉斌告诉记者,合作社与平房区政府签订协议,先是购置建筑面积5117.52平方米的房屋一座,随后将该房屋租赁给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租期至少十年,每年租金243万元,作为股金红利。

  “过去,一些村民在拿到土地和房屋补偿款后就开始大量消费。土地没了,可不能让到手的补偿款很快用没了。”68岁的平房区平新镇高潮村农民张万全说,“成立股份合作社,就是帮大家建个‘聚宝盆’,每名股民每年都能拿到至少3600元股金红利,有个稳定的收入渠道。”

  张万全告诉记者,农民最初对这种模式也有担心,害怕“钱扔进去就出不来”,但平房区政府与合作社签署协议做“保人”,让大家心里有了底。

  “农村拆迁后,不能把农民用钱‘推出去’,而是要用创新细化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把他们‘迎进来’。”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镇党委书记姜艳萍说,在欠发达地区,基层政府部门以往处理征地、拆迁问题多是补偿款到位后即退出,但一些农民在失地后又因畸形消费、失去稳定收入来源等因素重新返贫。为此,平房区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同时,延伸了服务链条,通过成立合作社等形式,帮助农民经营资产,以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