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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动车事故伤者医疗费实报实销无关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7日 07: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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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8月5日,“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出台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媒体在解读这一赔偿救助方案时,有种说法是“赔偿款要扣除医疗费”。昨日,温州“7·23”善后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唐晨曦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受伤旅客的全部医疗费一律实报实销。

  唐晨曦表示,医疗费是无条件的,跟伤残赔偿是两码事,医疗费哪怕是100万元或者200万元,都跟赔偿没有关系,不能从那个里面扣除的。所有的医疗费全部是实报实销的。

  方案中提出达到1至10级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赔;如果没有达伤残等级,那么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分项计算赔付;但是方案“仅适用于住院治疗的受伤旅客”。

  对此,唐晨曦表示,有些人都没有住院的,一般也就只有轻微的伤,还没有构成等级的,这个不存在赔偿。

  针对仍然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而父母双双遇难的小伊伊,唐晨曦表示,那得等治疗稳定后,看她伤残的级别,然后按有关规定算出来,应该要多少钱。

  记者提问,像小伊伊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有些特殊照顾?唐晨曦说,特殊照顾的话,我们社会上好多人献爱心都可以的,但国家规定的赔偿也是比较严肃的。

  唐晨曦也透露,现在只有少部分伤者签订了赔偿协议。 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