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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治理天价拖车 最高不得超150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0日 14: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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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上海8月9日电】 各地屡次出现的“天价”拖车费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日前,上海市物价局等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新规定将于8月15日起执行,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

  根据新规,牵引费由基本公里牵引费和超基本公里牵引费组成。牵引5公里以内,按次收取基本公里牵引费;超5公里部分,按实际公里数加收超基本公里牵引费。如地面道路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次25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600元;特大型车每辆每次700元。基本费与超基本费之和每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