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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上近日发出《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要求卷烟包装标识将“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警语字体和警语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但很多控烟专家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够给力”。
根据通知,一个标识审核专家小组也将成立,在12月31日前完成新包装标识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国家烟草局遴选”。
针对通知中的规定,控烟专家表示,新规定是相关单位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反应;这样的反应还不尽如人意。
“这样的文件不该由烟草企业来发布,”北京市政府控烟立法专家组成员、首都医科大学崔晓波说。在国外很多国家和地方比如加拿大,相关规定都是由卫生部门发布的,而在中国香港,烟包上明确印着“香港特区政府”的字样。
“烟草公司的目的是盈利,这与《框架公约》减少烟草使用的目的是相悖的,因此控烟工作应该由国家或者更了解烟草危害的卫生部门来做更加合适。”他说。
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认为,审核小组成员由烟草专卖局遴选不合适,“这样很难保证他们做出中立的决定”。
另外她认为,仅仅修改警语的字号和字体颜色收效甚微。“我们应该在烟包上明确指出吸烟的后果,比如会导致肺癌,而不是‘有害健康’之类无关痛痒的话。”
新探中心副主任、原中国预防科学院副院长吴宜群认为,应该尽快让警示图片登上烟包。“图片比文字更震撼,”吴宜群说。
“烟草包装的改变代表了政府履约小组的态度和国家发展的方向,应该由多个部门商议后一致决定”,崔晓波说,“一般烟民是看不到控烟文件的,因此烟包的信息对他们的健康很重要。好的修改能够很好地提升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同时有利于公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