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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三问红十字会 巨额会员收费仍待解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2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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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采访郭美美后,陷入舆论漩涡的知名财经学者郎咸平,在其博客上对红十字会抛出三问四建议,追问红十字会巨额会员费用、血站收费的流向问题,并怀疑红十字基金会的养老公寓项目存在利益输送。

  红十字会宣传部的有关人士表示,血站虽然挂名红十字会,但是不归红十字会管,和红十字会无关。负责养老公寓的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赵先生表示,养老公寓的土地有竞拍,有划拨使用,性质不同,管理也不同。这些项目目前都不可出售,且均为盈利。

  但是对于郎咸平对会员会费质疑问题,红十字会宣传部表示,目前暂时没有回复。

  血站和红会无关

  郎咸平在博文中称,红十字会总会有文件明确要求血站这种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要交会费,而江苏省红十字会在官网中透露费用不少于5万元,这样收入至少1个多亿。此外,根据郎咸平的说法,2010年我国的自愿无偿献血被红十字会血站出售给医院,预计收入43亿多元。这些收入流向未公开。同时,对于血站采血的260元成本,郎咸平也提出质疑,称医院血液检查成本也就几十元。

  对此,红十字会回复称,在中国血站归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与红十字会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血站只是采用了红十字会的名义,红十字会只是参与宣传,并未从中收取费用。

  据2009年中国输血协会对全国93家血站血液成本进行调查,除用于制备血液过程的人工费用外,血液的采集、检验与分离的加工成本为每200毫升全血211.29元,和国家220元的收费标准只有不到9元的差距。

  红十字会认为用血互助金是抬高患者用血价格的根本原因。所谓的用血互助金指在临床用血的公民,本人未献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参加无偿献血的,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

  对于互助金缴纳金额,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规定。如辽宁省献血办法规定,互助金的缴纳金额为国家规定的医疗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三倍。这意味每输血200毫升,患者需要缴纳880元。由于近年来一直备受质疑,据公开资料,北京今年3月份已经取消了此项收费。

  中国医师协会输血科医师分会主任委员刘景汉教授表示,用血互助金主要是为了推动无偿献血,目前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已经取得显著进展,用血互助金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不应再向病人收取。

  郎咸平还表示,红十字会会员费用收入至少1.2亿元未在财务预算中披露,对此质疑,红十字宣传部表示有待相关部门给予回复。

  养老公寓至今仍未盈利

  郎咸平对红十字会所属的红十字基金会曜阳老年公寓也发出质疑。他表示,北京、扬州、浙江等三个项目用地均为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可是,搜房网实名认证的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官方微博显示为纯商业地产项目。郎咸平质疑称,开发商的资金是不是挪用了善款,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对此,红十字基金会负责此项目的赵先生否认了上述说法。他表示,养老项目的土地用地分为两种,一种是招拍挂,一种是划拨土地。

  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土地为与北京城建合作的公益项目,土地是竞拍所得。本身就是商业项目,可以进行市场运作牟利。至于二八分成,是指企业应将其中20%的收益作为捐款给红十字基金会。

  赵先生表示,养老项目起码要5年才能盈利,目前此项目仍然在亏损。

  在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查询到地处密云县西田各庄镇龚庄子村的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项目 (挂牌时名称为北京长青国际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的竞拍时间为2007年6月,竞拍底价为9096.66万元,此项目为低价拍得,没有加价。

  赵先生介绍说,对于划拨土地建的老年公寓项目,则是通过民办非企业的形式进行。民办非企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民政部规定,民办非企业必须到民政部注册后才能搞老年公寓,每年还要接受民政部门的核准。建设的老年公寓属于社会资产,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

  赵先生表示,对于养老公寓,要看其是在工商还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工商部门注册的项目应该允许盈利。

责任编辑:王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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