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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法律边缘的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5日 1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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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龚海 12家民间环保组织欲对康菲公司提起公益诉讼,在中国,这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公益诉讼,这种带着崇高目的的诉讼模式,虽然受到公众欢迎,但却一直无法改变被边缘化的事实。

  别了,北大

  中国最著名的公益律师、千千律师事务所的领头者郭建梅一直在考虑下一步如何转型。

  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发布了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的机构撤消公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机构之一。这一度被媒体报道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中心随后更名为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它还有另外一块牌子,那是郭建梅在2009年组建的千千律师事务所,共用同一个班底。

  被撤消并不是郭建梅团队遇到的第一个困难,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原中心在成立之初就险些夭折,成立后的经费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它,同样的问题还制约着对人才的吸引。

  撤离北大后,中心进行的是商业注册。企业身份羁绊了中心的公益活动,再加上国家强化了对境外捐款的管理,中心的经费更加紧张,现在接受一笔捐款,就要上缴20%左右的税。

  做了十几年公益诉讼的郭建梅现在更像一个社会活动家,中心研究部主任吕孝权说,各种基金会只认郭建梅这个牌子,“只要是郭建梅来了就给,别人说了都不算。”

  郭建梅开始谋求中心的转型。几年前,她就曾亲自接拍广告,并将代言费全部捐给了中心,而千千律师事务所也很有可能去代理商业案件,为中心的公益事业提供支持。

  救命稻草?

  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中国第一家公益性的非营利律师事务所,直到现在,它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名字里含有“公益”两字的律师事务所。

  在社科院法学所的一栋小楼里,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有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谢海青正在这里值班,多数时间里他得接听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咨询电话。

  “一般都是些法律咨询,每年代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不算多。”所里的律师多是兼职的法学所教师,他们更专注于一些法律冲突问题,并根据各自的研究或兴趣,有选择地代理一下公益诉讼,其中多是他们认为有重要意义的。

  谢海青说,经常有来京的上访户要求所里的律师给解决问题,不然就赖在所里不走,

  “抓着我们公益律师,就像抓着了救命稻草。”谢海青说,时间长了,自己甚至都变得消极了,而许多现实问题,真的不是公益律师能解决得了的。

  过程重于结果

  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金荣认为,有些公益诉讼只要去做了,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它就有了价值。

  从2005年起,黄金荣通过诉讼、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等方式要求取消火车票基本票价中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尽管至今没有结果,但他并没有太多沮丧。他认为,他的行动让不少人头一次了解到了火车票强制险的概念。

  从1996年1月福建市民丘建东状告邮电局多收他0.6元、索赔1.2元的一块二官司开始,中国的公益诉讼就诞生了。随后,银行跨行查询收费、郝劲松起诉铁道部等都是中国公益诉讼历程中的典型案例。

  而16年过去了,公益诉讼也正在从概念往立法的方向迈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江伟组织起草的民事诉讼法的专家建议稿(2008年4月1日已颁布施行)里呼吁把公益诉讼完全纳入进来,虽然最后没有被吸收,但这已被公益诉讼的践行者们看做是理论界的呼应。

  尽管困难重重,郭建梅依旧乐观地认为,中国公益诉讼有这样的发展态势已经很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