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人民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任建华) 人民网连续关注自然之宝违规事件后,引起了北京市药监部门的重视,但自然之宝并没有就此反思。8月17日出版的湖北《长江商报》报道,自然之宝“天然芦荟软胶囊”和“润智银杏提取物胶囊”两款掺药食品仍在湖北销售。而之前,因为药监部门对自然之宝进行了调查,自然之宝在北京已主动下架了这两款产品。
新华网财经频道总监聂道先认为,对于自然之宝这样的恶劣企业,执法部门应该严惩。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另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事实上,自然之宝在华运营公司——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一直在华挑战执法部门的监管底线”。聂道先认为,之前,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未获相关资格时就违法经营。不仅于此,该公司在工商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违法经营后,仍不听劝阻继续违法经营。
另据《长江商报》8月17日报道,该报记者16日走访了武汉同济堂、中联、普安、老百姓等多家药房,发现中联大药房珞喻路店和普安药房珞喻路店,均在售自然之宝品牌系列产品,而两款下架产品均在普安药房有售。其中,60粒装“天然芦荟软胶囊”售价为149元,100粒装“润智银杏提取物胶囊”售价为189元。
“天然芦荟软胶囊”添加了药物成分芦荟胶,而“润智银杏提取物胶囊”则添加了药物成分银杏叶提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