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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洪
舆论的宽容是否就能成为公共媒体原谅自身过失的理由?走出这场假新闻的“接龙游戏”,媒体又该怎样反躬自省?
本周,好几则虚假新闻引来有关部门的回应。国税总局声明“国税总局47号文”纯属伪造;国家海洋局澄清渤海溢油索赔新闻,称索赔诉讼是真,所谓“亿元索赔额”报道不实;民航局则指正,“关舱门后30分钟须起飞”的“新规”被严重误读,这一规则只在天气和空中管制状态正常情况下适用。
虚假新闻的背后,是传统媒体的集体“失守”——包括中央权威媒体在内,众多新闻媒体都被上述三条假新闻击中,不仅援引转述,还迅速推出评论,成为乌龙新闻的“二传手”。
由于这些假新闻内容本身呼应了社会热点问题,民间舆论更多聚焦于假新闻的民意折射,对媒体的集体乌龙则保持了相对宽容的姿态。但舆论的宽容是否就能成为公共媒体原谅自身过失的理由?走出这场假新闻的“接龙游戏”,媒体又该怎样反躬自省?
从报纸、广播,到电视、互联网,再到今天的微博,社会传播媒介越来越丰富,传播工具也越来越平民化。在这个人人手中都握有麦克风的时代,受众即是传播者,信息的传播与接收几乎同时发生,这使得信息的传播迅速而贴近,也使得新闻的真实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信息泛滥之时,也是公共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作用彰显之时。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真相、澄清事实,避免“不确定”信息的传播,是公共媒体的责任,也是其保持权威性、公信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喷涌而出的网络信息冲击之下,竟有一些公共媒体放弃了自身事实核查和专业调查传统,盲目抢新闻,在信息传播的高速公路上迷失了方向。
诚如许多评论所言,不少谣言其本身蕴含着民意的合理诉求。这也是国税总局在对47号文辟谣之后,公众非但没有斥责谣言传播者,反而颇感失望的缘由。即便如此,媒体也不能以“表达民意”为托词,不顾信息的真伪,忽略对事实的调查。
虚假信息即使跑赢光速,仍摆脱不了虚假的本质。很多时候,它跑得越快,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越大。比如对“关舱门后30分钟须起飞”新规的误读,并不能促进航空公司提高航班准点率,相反,却可能激化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倘若媒体能够脚踏实地,掌握更多的一手资料,认真解读新规,并就此展开讨论,给政策制定者充分的解释空间,让民意有更充分的表达渠道,则更有助于航班延误这一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它无关传播工具的演进和传播速度的改变。惟有恪守真实,才能真正记录一个时代,才能真正做到回应关切、沟通民意。对政府而言,谣言止于公开;对有着社会责任担当的公共媒体而言,传闻止于客观的求证。只有保持客观、真实、公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呈现各方实际情况与利益诉求,并进行充分讨论,才能寻求到多赢的解决方案,航空乘客权益保障如此,税改公平追求如此,渤海溢油的环保追问亦如此。
当然,要达到上述目标,我们还需要让媒体工作路径更为顺畅,避免手握话筒却发不出声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