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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昌8月17日电 涉嫌受贿3901万余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17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至2009年,汤成奇在担任江西省南昌市郊区蛟桥镇镇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南昌市郊区湖坊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南昌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昌市副市长、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同案犯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3901万余元,其中650万元未遂。
除汤成奇的妻子熊丽舜因与丈夫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同庭受审外,原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镇长、党委书记张晓华,原南昌市公安局桑海分局局长罗辉、原南昌市丰和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国文也同庭受审,三人利用自己或汤成奇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涉嫌收受贿赂3848万余元、2480万元和2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