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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李会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给各地的压力显而易见,因此各种“变通”办法也层出不穷,前有将违章建筑没收改为经适房,最近又有 “共有产权廉租房”出现。
共有产权廉租房实在是一个后患无穷的应急办法。共有产权的权益如何实现?在山东平原县,廉租房住户以不到周边房价一半的价格拥有房屋80%的产权,那政府20%的产权权益如何实现?能租给其他人吗?能收回吗?基本都无从实现。这是更大的不公。
这种形式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资金。地方政府纷纷表示,保障房建设资金压力太大,没有足够的钱回购廉租房,“不得不”推出共有产权的廉租房。
听起来的确有些道理,但也需要仔细分析。
首先,地方财政压力大是事实,但是否“穷”到这个地步值得调查。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全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5.9%,也就是财政收入状况良好。与此同时,不计入这个表的还有土地出让收入,国家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的10%要用于保障房建设,而很多省市远远没达到这个水平,例如,2010年广州卖地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仅为5%。是钱不够,还是舍不得用,这个值得调查。
其次,有不少声音反映1000万套的建设任务完成难度太大,也许这种说法的确有道理。即使这样,要解决也应该通过调研协商后修改建设目标,而不能选择这种饮鸩止渴后患无穷的“变通”方法。到底要又好又快发展,还是又快又好发展,这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时时不可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