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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南方钢厂外运泥土并非危险废物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1日 05: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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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熊佳焰 通讯员 穗环宣) 针对近日多家媒体相继报道南方钢厂保障房项目涉嫌环评未批先建等情况,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已对该项目环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未批先建”被查处

  据了解,市环保局于今年7月5日受理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在此后的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日前,市环保局依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已依法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并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市环保局将在其履行完成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再行启动环评审批程序。

  外运泥土并非危险废物

  该项目建设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涉及工业地块土壤处置问题,在2011年4月13日至25日期间,环评单位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了两次土壤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B区2#、7#点位附近的土壤按国家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不适宜作为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用途土壤。

  8月18日,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外运泥土进行了浸出性毒性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外运土壤浸出液中的铜、铅、锌、镉、铬和镍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