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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加价费拟征税 默认加价提车合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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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见习记者焦小超)加价购车的车主可能要增加购置税支出。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其中拟将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和加价费纳入“价外费用”统一征税,征税比例为10%。有消费者认为,加价提车费属经销商非法所得,将之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并不合理,这相当于默认加价行为合法。

  增配费、装饰费都要征税

  目前,车辆购置税计税公式是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税价格包括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如按照“修订稿”严格执行,加价费、增配费、装饰美容费都要纳入计税。比如,加价3万元提车,加价费要跟车价统一开票,按照10%税率纳税,即要多缴3000元税款。

  不少网友对购车加价征税持反对态度。盖世汽车网最新一期的业界调查结果显示,1674位参与调查的业内人士中,高达87%的人认为加价费属经销商非法所得,将之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并不合理,这相当于默认加价行为合法。我市一汽车经销商告诉记者,该店加价费是以装饰精品名义加价,如果统一开票征税,对4S店销售冲击较大。“其实,现在卖汽车利润并不高,以精品名义加价开票是我们一大利润点,如果这个空间都没有了,以后日子就不好过。”

  避免加价上税不难操作

  加价售车行为,一直是被认作非法的。去年,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曾联合发文,要求严惩汽车销售市场违规行为,其中就包括汽车经销店加价销售行为。今年初,深圳某奥迪4S店因加价被相关部门开出140万元罚单。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加价销售违法与否,即便日后真的对“价外费用”征收车购税,从技术层面上来说,避免加价上税也不难操作。例如,一款车型加价4万元,经销商和消费者私下谈好不开票只加收3万元,双方有共同利益就容易达成一致。即使统一开票,经销商也可以对“加价”促销,比如本应由车主额外缴纳的车购税全部由车商来付。

  另外,修订稿初稿要求将购车时的装饰增配费列入统一发票中的价外费用并征税,而非对装饰增配产品本身征收购置税,也即车主单独购买装饰增配不需负担购置税。车主为避税可在购车手续完成后再回店里加装,如此一来,无谓增加了车主的交通、时间等成本。

  价外费用避税风险较大

  国税总局称,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避税风险较大,属于反避税范畴。现行规定既不合理,也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规定不一致。税务部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的目的是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同时解决目前有的费用开票,有的不开票,有的开机动车统一发票,有的开其他发票的混乱状况。

  记者向市国税部门求证购车“价外费用”征收车购税一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听说此信息,但未收到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目前我市车购税还是按现有管理办法征收,即对购车加价不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