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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
本报讯 记者李岚报道人民银行8月23日正式公布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新的试点扩大政策。中国银行充分发挥前期试点业务领先优势,海内外机构跨区域联动,试点扩大当日即率先在安徽、甘肃、贵州、河北、河南、湖南、江西、宁夏、青海、山西和陕西等扩大试点地区为客户办理当地首笔业务,继续领跑市场同业。至此,中国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已经覆盖我国境内全部省、市、自治区,将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更有力支持。
自2009年7月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中行充分发挥在清算渠道、客户基础、金融产品、专业技术、品牌形象等方面的优势,为境内外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持。试点两年以来,中行集团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突破1.4万亿元,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同业首位。进入2011年以来,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迅猛。今年1-7月,中行境内分支机构已为境内数千家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近4000亿元,是2010年全年结算量的2.5倍,市场份额超过30%,涉及海外客户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领跑国内同业。
中行23家海外机构已开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结算量超过6200亿元,相当于2010年全年业务量的2.8倍。其中,中银香港以参加行身份办理业务逾32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及人民币存款业务市场份额一直在香港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目前,中银集团共开立跨境人民币清算账户500多个,开户银行遍布亚、欧、美、大洋洲和非洲。
随着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中行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在更广泛的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跨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主渠道作用,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贸易金融服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