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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昭
目前湖北高校负债已经超过100亿元,未来卖掉闲置的土地或许将成为高校还债的重要途径之一。
湖北省近日发布的《关于减轻我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严格控制高校新增贷款的基础上,用5至8年的时间,逐步化解2009年8月底经审计认定的全省地方高校贷款余额133亿元(其中高校113亿元,市州所属高校20亿元)。
具体化解进度为,2012年以前,在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由省、市州财政、高校共同化解贷款余额的60%(即80亿元);其余40%的贷款余额(即53亿元),由各地方高校在2012年以后自行化解。
高校负债发展是高校扩招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99年高校扩招后,很多教育资源跟不上。为了适应扩招的需要,很多学校选择了建新园区。“钱从哪里来,从银行贷款,绝大部分选了这个路。”中科大原校长、现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之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曾表示,“(中科大)当时没有选择这条路,是冒了巨大风险的。”
但大规模的扩建和贷款也使得很多高校背上了沉重债务,几年前吉林大学曾爆出负债高达30多亿,不得不靠卖地来还债。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1164所地方所属的普通高校负债,金额约为2634.98亿元。
教育专家、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建对本报表示,中国的公办高校财政不独立,“但它又具有法人地位,它能贷款,有筹集资金的能力,但它又没有(还款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还贷高峰的到来,一些高校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增大,债务风险日渐显现,严重影响了我省高校的稳定和发展。”《意见》指出。
《意见》提出了化解债务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基本建设监管、严防产生新债;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积极化债;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拓宽化债途径;统筹学校各类资源,开源节流还贷;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其中,盘活存量土地将可能成为不少高校化债的重要途径。《意见》提出,凡建有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其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必须在2012年底以前通过“招、拍、挂”或者政府收购储备等方式进行处置,其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必须上交中央的税费和计提各项专项资金后,原则上用于偿还债务。对负债较重而处置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不积极的高校,其所在地政府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高校将可能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将学校的主体迁至新校区,原先位于中心城区的旧校区、零散校区随着土地价格的不断走高,通过出让获得一笔可观的土地收益,解决目前负债过重的问题。
但外界也担心,原来很多高校在城区,对周围城区具有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但目前这种“高校郊区化”的过程使得不少大学丧失了自身原有的特色,尤其是很多建在郊区的大学城,没有什么文化传承气息。
“原来的学校各有各色,同是树木,但不同的树有不同树的特色,但现在千树一面,千校一面,相互之间没什么区别。”信力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