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360董事长因侵权被判向金山道歉7天赔偿5万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1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讯 认为360安全卫士恶意卸载金山网盾,两家杀毒软件公司开打口水战。360董事长周鸿祎连发42条微博,称要揭开“金山的画皮”。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法院对“微博侵权第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周鸿祎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首页刊发致歉声明并赔偿金山公司5万元。

  2010年5月21日,金山公司称:当天有大量金山网盾的用户向金山软件客服控诉360安全卫士恶意卸载金山网盾。针对此事,双方连发声明。5月25日下午,360董事长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文章,在短短4个小时内,共发布42条微博,对金山网盾进行了点名批评。3小时后,金山公司方面也开始在新浪微博上对此进行回应。2010年5月29日,周鸿祎在互联网行业颇为关注的站长年会上,借演讲之机再次攻击对手金山,称其在腾讯微博上向金山开炮后,导致第二天金山股价大跌12%,市值掉了6个亿。

  因不满周鸿祎频频在个人微博中对金山进行发难,金山公司在2010年5月底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周鸿祎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索赔1200万,并要求周在搜狐、网易、腾讯的微博首页连续7天发表致歉声明。因这是首例因微博言论引发的诉讼案,被称为“国内微博侵权第一案”。

  海淀法院一审认定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构成了侵权,判决要求周鸿祎停止侵权,在新浪、搜狐、网易的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8万元。

  一审判决后金山公司和周鸿祎均提出上诉。市一中院经过审理终审改判周鸿祎少赔3万元。(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