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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李会
8月29日《新京报》的一则消息差点儿让关注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的人们无语了。杭州市药监局江干分局面对职业药品打假人高敬德的举报,在历经两年、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却牵线让售假者与举报者私了,并加盖公章做见证。
这事不但让打假者懵了,也彻底让公众懵了。假药流于市场,本已失职,如今打假者将证据呈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非但没有严惩造假者,反倒盖章牵线主张双方拿钱私了,甚至造假方还“大方”承担4300元举报奖励。监管部门牵线、造假者发举报奖励,真是一场闹剧!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吴宁一表态称,无论仅仅是“见证”,抑或是主动“协调”售假者和打假者私了,都是一个“极其低级的错误”,并已责成杭州市药监局介入调查。据称,杭州纪委也已介入并开展调查。
“极其低级的错误”看似是严厉的批评,但远远不足以概括江干分局的问题。中央三令五申,要严格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而监管部门到底是怎么监管的?在这些监管部门眼中,将老百姓的安全置于何处呢?食品药品监督局,本应是老百姓食品药品安全的守门人,如今看来,有的大门不但无人防守,反而还会通融害人者进门。
但愿,药监系统的自查、纪委的调查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说法;但愿,所有的监管部门都以江干分局为戒;更但愿,江干分局仅仅是个案。
否则,监管不给力,食品药品安全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