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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璐
本报北京9月2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在新闻媒体见面会上说:“鉴于发审委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一直以来,发审委委员能否保持廉洁和公正是确保审核工作质量、提高投资者满意度的关键。”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对发审委委员的监督工作,维护证券监管公信力,证监会纪委监察局在加强委员监督方面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自发审委制度实施以来,证监会纪委监察局要求发行监管部门在制度安排、流程设计和内部制衡上,切实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和约束,在制度上不留缺口。经过多年实践,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发审委审核内控制度,如独立审核制度、会前承诺制度、委员回避制度、工作底稿制度、记名投票制度、公示制度和聆讯制度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工作制度,为防止利益冲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保障制度落实。为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证监会纪委监察局要求发行监管部门通过“每月一课”等活动,认真组织委员学习廉政制度规定,并通过组织任前谈话、离职谈话、廉政讲座、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要求委员准确理解制度内涵,自觉运用制度,有效配合监督制度的顺利执行。
三是完善配套措施。为确保制度执行效果,证监会纪委监察局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通过制定委员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明确登记时点、登记程序和登记责任,把握监督工作的主动权;通过要求委员申报本人及相关亲属证券账户情况,进一步细化委员及亲属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廉洁自律规定;通过制定具体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程序,完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和问责机制;通过建立与外聘委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违法违纪线索处理转送机制,界定职责权限,明确责任要求,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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