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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金融司司长徐林: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十分必要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12: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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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近几家银行的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有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成为每一个银行行长都不得不面对的焦点问题。

  最新的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工、农、中、建四大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分别为5890亿元、5315亿元、5301亿元、9310亿元,贷款余额总计25816亿元;不良率分别为1.1%、0.17%、1%、0.95%。在业绩发布会上,各行行长都认为目前的平台贷款风险是可控的。

  然而,随着欧美等国主权债务危机的陆续爆发,国内部分机构对我国政府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更加关注。国家发改委金融司司长徐林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吸取欧美等国主权债务危机的教训,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具体评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时,也要看到我国与欧美国家的不同之处。

  在徐林看来,我国与欧美国家的不同之处一是举债目的不同,二是债务指标不同。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特别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形成的债务,主要是用于各地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而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次性投入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通过举债进行建设,有利于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一种合理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行为,不能简单地用“寅吃卯粮”来作价值判断。

  从相关债务指标看,我国的政府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到50%,远低于发生债务危机的欧美国家。考虑到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期,政府还拥有较多的可变现资产,相对于目前的负债规模,政府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基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和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徐林认为,当前最需要做的是尽快建立风险可控的规范化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政府性债务的监测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将政府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义务的各类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的监控范围,设定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指标和标准,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使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规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