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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经济参考报(微博)》刊发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一条《重庆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 因前政策调控有限》的稿件,重庆市财政局当日晚6时回应称,暂无扩征计划。
该报道称:“有关部门权威人士近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重庆正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很可能会考虑扩大征收范围,即将需要征税的高档住房的认定范围扩大。”
不过该报道没有披露有关重庆房产税扩征的进一步内容。
重庆市与上海市率先在全国开征房产税,该税收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被外界视作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风向标。
9月7日下午至晚21时,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的手机的接听者均为其秘书,接听者称刘局长“在开会”。重庆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则称,自己在外地开会,不清楚相关事宜。
9月7日晚18时,重庆市财政局通过当地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重庆市财政局回应:并无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计划》的信息。
这一回应信息称:“房产税每年10月份的征期还没到,现在就讲‘房产税作用有限’为时尚早。市财政局也尚未研究扩大征收范围的问题,更不可能发布相关消息。”
不过,重庆市财政局9月7日对房产税是否扩征的正式回应的最后一段意味深长地称:“该人士同时强调,作为先行先试的省市,没有经验可循,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房产税的《暂行办法》和《征管细则》进行完善,也是合理的、必要的。”
重庆市今年初在推出房产税政策时,明确写明了“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不过,有关重庆房产税“扩征”的范围,可能体现在应税房产的交易价格上。该市目前的房产税应税价格为9941元/平方米,只要房屋交易价格超过这一标准,就将征收房产税。如果重庆市在2012年适当调低应税价格,就能轻易实现扩征。
此前,该市市长黄奇帆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也表示,该市的房产税应税价格将适时调整,也有可能“每年一调”。
重庆调控房价主要依靠“高端有调控,中端有供应,低端有保障”三个措施来实现。
到目前为止,重庆市已经投建约2600万平方米政府公共租赁房,其公租房投建量及已经投入使用的量位居全国前列。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该市的公租房对无房者已基本不设申请限制。(第一财经(微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