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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按新起征点征收个税 税务系统已更新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2日 08: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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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已按新起征点征个税

  因软件未更新,上海等多地起征点仍为2000元;专家称可申请退税

  本报讯 (记者冯尧)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厦门、唐山等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仍按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昨日,北京地税方面对记者称,已经按照国税总局文件执行新个税征收。有专家指出,纳税人可通过企业申请退税。

  多征税因“软件没更新”

  10日,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前两天收到工资,令他和同事们不解的是,个人所得税没有按新起征点3500元征收,仍然按2000元征收。吴先生说:“我打电话给上海税务局,他们说因为软件没跟上,仍按2000元起征。我说这好像不是理由,他们说不管,没得到通知。”

  在厦门,也出现类似状况。民众反映由于软件没有升级,不能适应新个税法的网上报税操作,地方税务局也按照2000元起征个税。一位厦门市民表示:“前两天如果通过厦门市地税网申报个税,发月薪的、属于提前到税的企业,整个地税网系统没有跟上新个税法,没有更新。如果我们通过网上报税,只能按照旧的标准即2000元的基准点来扣。10日,当地媒体引述厦门市地税局反馈称,在网上申报个税,目前已经可以按照3500元扣税。”

  北京税务系统已更新

  北京方面个税征收情况如何?昨日,记者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北京税务系统已经更新,个税征收完全按照个税法修改方案执行,起征点为3500元。

  记者追问如果有单位仍按照2000元起征点扣税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公司仍按照旧个税法计税,纳税人可以举报。对此,北京地税相关人士表示,该局已经按照国税总局文件执行个税征收。

  事实上,国税总局曾为个税问题多次发文,近日更是明确指出,单位在9月份发放的任何月份的工资、薪金,均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新旧个税法的衔接问题,国税总局早在7月底发布的46号文件中已经有明确解释。媒体报道称,在地方执行层面上进行得却如此艰难,恐怕打击的还是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不能不让人忧虑。

  从新个税法公布到9月1日实施,其间足足有2个多月时间。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这反映了地方税务部门效率低下,这么长时间内,征税系统都难以跟上税法修改脚步,从这个层面上讲,征税系统未更新恐怕不能作为理由。”

  @汉马实业吴方颖:经多家媒体报道后上海12366财税热线终于改口向记者说,有关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明明是你税务机关的过错现在却要纳税人来申请方能得以退税,真是旷世怪事。

  ■专家观点

  纳税人可通过企业申请退税

  在个税新法实施后,仍按旧标准多缴纳税款,个人与企业均会感到“冤屈”。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天永认为,纳税人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提出退税申请,再由单位与当地税务机关协商解决退税问题。

  刘天永分析称,面对这种情况,退回税款有两种途径,第一是通过协商后,税务机关直接退还税款给单位;第二是当前多缴的税款抵扣下月应缴个税税款。他坦言,一般来说,第二种方式较为适用,因为前一种方法程序复杂,通常时间周期会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