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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加名热” 保险单增加受益人非一劳永逸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13: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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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对房屋资产归属与分割的界定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近一个月来,各地房产证“加名热”纷纷涌现,而在河南,“加名热”已悄然蔓延到了家庭保险领域。

  上午,记者走访河南多家保险公司,发现前来咨询保单加名以及离婚后保险资产该如何分配的客户数量出现明显上升。已结婚七年的郑州市民王女士刚在丈夫的保单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她告诉记者。

  王女士:身边的许多人都已经在加名字,我觉得可能会是以后的一个整体的大趋势。不影响感情,大家商量好加上也未尝不可,万一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了不会出现什么纠纷。

  而要求加名的人忽然增多,也是平安保险郑州分公司业务经理田炜的真实感受。他告诉记者,不同于在房产证上添加所有人,保单上的加名主要指添加指定受益人。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继承要优于法定受益人继承。

  田炜:反正这种趋势我感觉,如果是结过婚的那种的话,他会非常重视这一块。好多客户都是办了几年保险之后,有小孩了就把受益人改成孩子了,因为还是很多人关注这一块。所有的保险条款讲明的话,上面都有一个指定的受益人。你没有指定,是按照默认程序,比如客户当时没有想好指定给谁,当时选择的都是法定,法定的受益人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保单上改名、加名的热潮,争的是指定受益人的名分,最终图的是保单的利益。有网友调侃:我看将来公交月票卡也会引发加名的热潮。还有网友说:加名是大势所趋,现在已婚的和将要结婚的人们,恐怕不是在加名就在加名的路上。而身为人母的郑州市民冯女士态度鲜明,她给儿子买的房子、保单等等绝不允许未来的儿媳妇“染指”。

  冯女士:父母给他买的,那肯定应该是他的,再添上名字我觉得可没意思。结过婚以后共同买的添名字可以,结婚之前别人父母买的添名字我觉得是耻辱。

  田炜坦言,如果未来夫妻离婚,在保险单上增加受益人并非一劳永逸,因为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作为保险购买人的投保人随时可以更改受益人。

  田炜:哪怕上一秒钟张三是受益人,下一秒我改成李四了,如果在下一秒出现什么问题,李四就作为正式的法定的受益人了,跟张三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他已经成为这个合同正式指定的受益人了,直接受法律保护。

  承接过不少家庭纠纷案件的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曙光表示,虽然跟风加名的行为有待商榷,但这却折射出社会法制观念的进步。

  邓曙光:我想法律在引导大家对于分开情和物质这方面这是一个正确的,是一个积极的进步,并不是一个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