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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5年来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近6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7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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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拉萨9月17日电(记者拉巴次仁、王军)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介绍,5年来,西藏自治区共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达5988万元,有效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利益。

  据介绍,5年来西藏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覆盖所有7地市,自治区财政部门承担50%补偿费用,各地区财政承担30%,各县财政承担20%。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加大了高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野牦牛、棕熊等各类珍稀野生动物的数量稳步上升,同时,野生动物扰民事件时有发生。

  西藏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旦达介绍,阿里每年棕熊“肇事”事件至少发生三四起,加上其它野生动物扰民,这种情况每年会发生近20起。“野生动物扰民事件频发,但又要要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这是过去我们工作中最头疼、最尴尬的事情,现在政府给老百姓的损失‘买单’,提高了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旦达说。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肇事”事件受害群众的利益,200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政府对野牦牛、棕熊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