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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从王府井洋华堂购买了一罐雀巢婴儿配方奶粉,结果发现竟然过了保质期一天,王先生将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商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决支持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2010年11月1日,王先生来到王府井洋华堂,为孩子购买了一罐雀巢婴儿配方奶粉,花费121.5元。此后,他发现这罐奶粉的保质期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
在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对此事进行调解时,王先生提出王府井洋华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向他进行十倍赔偿,但王府井洋华堂没有接受,王先生于是找到职业打假人赵建磊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赔偿。
为什么提出的是双倍赔偿,而不是十倍赔偿?赵建磊告诉记者,一是因为这罐过期奶粉还没有开始食用,二是他担心提出十倍赔偿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在庭审中,王府井洋华堂对涉案奶粉过期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退货,并另行支付一倍货款作为赔偿。
法院认为,王府井洋华堂向王先生出售过期雀巢奶粉,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令王府井洋华堂向王先生退还货款121.5元,并另行赔偿121.5元。
●专家说法
过期食品不管吃没吃 都可十倍索赔
北京新开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认为,超过保质期的奶粉属于典型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倍惩罚性赔偿的立法本意,是加大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违法行为的成本。即使消费者及时发现了所购食品已过保质期而没有食用,消费者仍可向商家主张十倍赔偿。
而如果消费者因为食用过期食品导致人身健康受损,商家则须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记者 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