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引争议 最大分歧在"痛苦"解读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07: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福布斯》2009年曾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该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该份报告是否属实及合理,究竟要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税负水平,引起广大网友热议,并被部分专家质疑。

  昨日,《人民日报》刊文称,《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科学性较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理由是,这一计算方法存在多种缺陷,包括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最高边际税率适用范围很小等。《人民日报》同时引用了《中国统计年鉴2010》、《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部网站、IMF网站、OECD网站等多方数据,并对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等专家进行了采访,指出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

  当天下午,《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又对此文逐条回应。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周健工强调,“这个榜单的目的,是为了在全世界各国的税负之间寻找一个可以比较的尺度,因此对各样本国家一视同仁地选取了各国政府通行的税种和最高税率。”

  相关争议也立刻引发广泛关注,多位专家表示,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财政收入确实增长过快,减税势在必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要结构性减税,他指出,要进行结构性减税,对于小企业、企业的创新活动还要给予税收优惠要尽量减税;但同时也要有结构性增税,最典型的一个是资源税;此外,特定税种也要有增有减。

  焦点1

  税负痛苦指数的构成

  《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社会保险、雇员社会保险和增值税(或销售税)的最高法定税率进行加总,得出的总分为税收痛苦指数。

  有观点认为,该统计方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福布斯》认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复杂,在这种复杂情况下,进行国际比较,总要找一些国际上具备的共性进行比较,并且必须保持一致性原则,存在不足的地方,但不能说它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