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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成功者都有创业的艰辛,在他创业的时候给予他资助和在成功后给他奖励相比,他会倍加珍惜前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深圳拟调整人才奖励政策,改变一直以来奖励“成功者”的惯例,更侧重于资助那些处于创业前期的“潜力股”。
深圳于2008年9月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6项配套文件——“高层次人才1+6政策”,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和学术研修等“瓶颈”问题。截至2011年8月,深圳已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1993人。
记者了解到,深圳的人才奖励政策在引进、扶持和培养人才方面收到显著成效,但也引起了部分争议。深圳腾讯公司CEO马化腾于2009年6月被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按照深圳人才奖励政策,5年内每月可领取3100元购房贴息。这一消息公布之后,许多公众提出“给富豪发房补是巨大的浪费”。
王敏告诉记者,给马化腾等被认定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企业家发放住房贴息属于人才激励范畴,与其他社会福利政策无关。这一事件提醒深圳市相关部门,现有的人才奖励政策确实值得反思。“我们现在对人才的资助一般是认定这个人是‘人才’后才给予资助。当社会、政府承认这个人是‘人才’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成功了。但我们能不能在他最初创业的时候,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在他有可能成功的时候给他资助呢?”
据王敏介绍,美国的人才政策侧重于对人才前期的资助,类似于风险投资,比如他们对中小企业的资助门槛非常低,虽然不可能所有人都成功,但这一政策能帮助更多人获得成功。深圳将借鉴美国人才政策的相关经验,对现有的人才奖励政策进行调整,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例如“留学生创业前期补贴”等,而对成功者“锦上添花”的事情则可以相对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