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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按揭房加名先过银行关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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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实行婚前房产加名免契税政策将近半个月,记者昨天从市、区房屋登记部门了解到,申请办理的人还不少。针对很多按揭贷款房办理加名,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必须获得抵押银行的同意或先还清贷款。

  连日来,多位市民反映婚前房产加名在实际收费、手续办理等方面,与之前宣传的有出入。记者昨天采访了市房管局有关部门。对于之前市民普遍认为的加名免契税后,登记费只要85元,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进行了具体解释:普通住宅仅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和印花税5元;非住宅登记费550元;经济适用房登记费40元。

  按照之前宣布的“新规”,婚前房产加名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就可办理加名。但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去房管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房子加名时碰了壁。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解释: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比如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因此,按揭贷款的房子若要“加名”,加名双方就要先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上的名字;银行同意后,三方一起到房产抵押窗口,要求变更债务人,并重新办理房产的他项权证,然后才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