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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律师代表在厦门探讨ECFA时代律师业合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2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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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厦门9月21日电(记者余瑛瑞)以“ECFA时代的两岸律师”为主题的第二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21日上午开幕。逾200名两岸律师代表参会,其中包括来自台北、台中、高雄、基隆、南投、彰化、桃园等地8个律师公会的80位律师。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在开幕式上说,两岸律师业的交流合作逐步由“务虚”转向“务实”,不断迈上了新的台阶。

  据介绍,司法部历来高度重视对台法律服务业开放和两岸律师交流工作。2008年出台的两个规章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2008年至2010年,共有142名台湾居民在大陆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8名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2009年,又宣布允许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开放措施,目前已有7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厦两地设立了代表处并已陆续开业。

  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理事长罗丰胤致辞说,随着两岸交流交往的日益增加,法律纠纷也在增加,法律市场需要更多高水准的从业律师,期盼通过交流和研讨,两岸律师分享彼此的经验,为两岸民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公正地解决纷争。

  本届论坛旨在深入探讨ECFA实施过程中两岸律师在构建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两岸投资保障机制、两岸知识产权保护、两岸民事纠纷解决等法律实务中的角色与作用,以便更好地服务两岸经贸往来,促进两岸同胞交流,推动两岸经济发展。

  论坛为期两天,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台中律师公会和高雄律师公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为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