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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福布斯杂志2009年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论再次引发了市场激辩。对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的问题,一些经济专家给予否认。尽管福布斯的言论确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但是,对“并不高”的税负,居民仍感到沉重。
无论税负高低与痛苦程度是否有必然联系,但是对于民众而言,税感深重已是切身体验。前段时间的“月饼税”、“婚前房产加名税”,之所以引发民意鼎沸,很显然也是触痛了民众深重的税感。
笔者认为,居民感觉税负重,这与国内税收支出的公开程度、税款使用的合理性、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度差等有莫大关系,因此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来解决。
首先,要提高财税体制透明度。
税收是重要的国家职能,也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经费来源。我国的税收制度需要改革,但它不是简单的税负高低问题,而是需要复杂的结构性调整,需要对更具体的问题进行研究、探索。
这就需要提高公民的税收参与度。虽然税收由税法规定得十分清楚,但是专业之外的人士不可能常常去翻阅税法,这就要求财税部门以更灵活的方式,加强税法宣传与普及,提高普通民众的税收参与度。
而在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背景下,纳税人对自己所缴的税款去向都不知道,自然就多有抱怨。因此,政府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还有待提高,对于财政支出,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能够让纳税人监督。
其次,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福利制度。
纳税人的痛苦高还因为,与西方国家高税收、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同,国人的福利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的阶段。我国虽然医保、社保和保障房等社会安全网的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国人还需为医疗、教育与住房等支付高昂的成本。反观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的税负水平确实较高,但是政府为国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
不过,向西方福利制度“看齐”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在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时,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改善民生,建立一个长效的福利体制。
第三,减税应当成为未来税制改革的目标。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发展的主线是转变发展方式,就是要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扩大消费是重中之重。扩大消费首先要提高人民的收入,而减税是提高收入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另外,减轻广大的中小企业的税负,促进就业,是提高居民收入的良方。
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财政收入确实增长过快,减税势在必行。减税应当成为税制改革的目标,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从总体上说都应当减少。企业要获得发展除了具备优秀的团队和正确的产品市场定位外,良好的外部环境必不可少,而减税就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