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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上公布。
从《实施细则(草案)》来看,突出强调保障被征收群众利益,主要体现在:
补偿标准 《实施细则(草案)》在保证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又细化了补助、补贴和奖励等措施。采纳了“数砖头加套型保底”政策,作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核心政策。
操作过程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继续坚持“公开透明、阳光征收”。如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仍继续坚持“两轮征询”程序。
在房屋征收程序方面,《实施细则(草案)》按照《征收补偿条例》的要求,进行了强调和细化。如第八条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实施细则(草案)》还对征收活动中的相关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此外,《实施细则(草案)》明确了各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