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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通知 家电下乡政策进入退出程序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万维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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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我国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冲击、拉动消费的一项重要政策——家电下乡政策将迈上“退出”的脚步。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从2011年11月30日起,山东、青岛、河南、四川(以下简称“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三省一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对此,贝叶思(北京)咨询研究员宋锐称,在家电下乡政策的带动下,家电企业受益良多,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进一步刺激了行业继续扩张的野心,包括一些大企业扩大产能和一些小企业也纷纷加入家电生产。但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退出,农村市场购买的积极性将被削弱,加上当前国际市场不是很乐观,未来家电市场可能出现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状况,行业或将引发一轮价格战。

  根据通知,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三省一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三省一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三省一市财政部门要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与此同时,通知强调,政策到期后,三省一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在三省一市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

  据了解,自2007年12月起,我国在山东、四川、河南、青岛三省一市进行试点。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自2008年12月起,家电下乡面向14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推广,随即在2009年2月面向全国展开;产品也从过去的4个增到8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

  家电下乡政策成效显著,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5093.8万台,实现销售额1245.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7%和83.7%。截至2011年6月30日,家电下乡累计销售1.65亿台,实现销售额3663.7亿元。

  据了解,按照原先家电下乡执行4年的计划,先期执行的三省一市到今年11月底就将结束,后续推广的14个省市自治区除先期的三省一市外执行到2012年11月底,按计划,其余地区结束时间将在2013年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