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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官方的一项调查报告指出,近年海南省拆违成效明显,但违建存量大、增速快、防控难,四个层面原因导致违建屡禁不止。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7日向正在召开的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海南近年来违法建筑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据了解,2006年至今,海南已发现违法建筑12400余宗、约700万平方米,共拆除违建5000余宗、约34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的蔓延势头已基本上得到遏制。《报告》显示,海南省违法建筑目前状况是存量大、高层和大面积仍在急速增多、防控难度不断增大。
《报告》指出,违建目的主要为自用、牟利和经营三种类型,主要出现在乡镇村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重点项目用地范围内和新建铁路、公路两侧。在三亚市单体违法建筑楼房中,层数最高的是13层,建筑面积28408平方米;海口市层数最高的是17层的亿城花园,建筑面积达32700平方米。
《报告》分析,海南违建屡禁不止有四个层面原因:
一是违建主体层面。违建者法律意识淡漠,不了解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土地使用、建房等实行管制;土地和房价的飞涨使违建者受利益驱动,可观的获利空间使其铤而走险。
二是行政管理层面。海南多年来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滞后,部分居(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难以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基层组织作用也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三是行政执法层面。海南政府各部门处理违建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不能及时形成合力有效监管;执法人员缺乏对规划法律法规的全面了解,影响了执法效率。
四是法律制度层面。目前法律法规处罚执行周期过长,整治手段不健全,缺乏专门惩治违法建筑的法律或法规等原因影响及时处理。
《报告》称,海南违建发展趋势呈现两特点:一是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抢建劣质违法建筑,获取征地补偿,转向在农场划拨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范围内违法建设小产权房,获取高额利润。二是由低楼层、小面积转向高楼层、大面积。违法建筑已发展最多10层以上,上万平方米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