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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渣高速处理应践行“四不放过”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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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日报》报道,投资87亿多元建设的甘肃省天水至定西段高速公路,正式通车不久,部分路面出现大面积坑槽塌陷,不得不进行返修……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几乎每一起豆腐渣工程后面都隐藏着贪污行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隐藏着失职的现实。甘肃投资87亿多元建设的高速公路成了豆腐渣工程,除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控制不严外,是否存在触目惊心的腐败和失职,关系到公共信任问题,也是社会和群众最想知道的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国务院《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如专家所言,一条如此重要的高速路,通车不久就大修,其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尽管可能有这样那样的技术问题,但核心问题恐怕还是监管责任。

  笔者以为,如相关部门解释的“控制不严”、“技术问题”是根本就不成立的逃责借口。首先,这条高速公路并不是甘肃第一次修建高速公路,也不是该地区的第一条高速公路,之前没有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为何现在出现了?其次,负责施工的西安萌兴高等级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03年就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工程遍布全国包括西藏、新疆在内的10多个省市;而监理单位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早在1959年就开展业务,可谓经验丰富,力量雄厚,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怎么会出现“控制不严”的小儿科问题?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那么,大家正在等待,看看甘肃省的相关部门在处理这起质量事故中,究竟怎样落实的“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