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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号脉上市公司内控 诊出八方面问题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0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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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9月29日,据证券时报报道,昨日,22家保荐机构携5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内控整改计划”的公告。自8月底以来,保荐机构陆续开出的核查意见表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控主要存在8个方面的问题。

  综合整理了包括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在内的多家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后,以下8个方面问题有待改善: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未包含“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的内容;公司尚未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相关的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委员会召集人为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非会计专业人士;内部审计部门未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尚未完成向深交所报备公司关联人名单的工作;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履行披露或报备义务。

  统计数据表明,上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据了解,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股票若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为此,企业不仅要有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券商为其服务一般要求上市6个月后要与相关保荐机构签订协议,而且公司章程还要有相应条款。

  根据深交所公开信息统计,目前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共有53家,其中华安证券、华龙证券、首创证券今年9月才获得相关业务资格牌照。多家上述上市公司已表示将在今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对于部分正稳步发展的上市企业谈退市尚早,但保荐机构仍然很认真地将相关规则落实到具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于未然。”民生证券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