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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郑州买房启用新合同 水电气暖公摊面积都要进合同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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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好的交房时间迟迟不能交房,约定好的房产证办理时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约定的封阳台最后变成了半阳台……针对近年来商品房买卖投诉集中反映的问题,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10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项目合同备案时,开发商要同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文本,经房管部门查验留存后,该文本要在售楼场所进行公示,供买房人查阅。

  交房标准建议放弃格式条款

  针对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被取消后存在的商品房质量问题,此次规定的交房条件中,建议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放弃格式条款,选择空白项重新约定合同内容,约定该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已完成等。

  公摊面积都是啥,要写在合同里

  买房的人都会留意到,房子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往往能相差20%多,开发商通常只是笼统解释公摊面积包括哪些,让买房人云天雾里。

  对此,市房管局专门列出一个附件,就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进行说明。

  “参与分摊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包括哪些,比如楼梯间、墙体等,还要写清楚这些参与分摊部位的名称、位置以及分摊方式。”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王光乾说。

  另外,按照规划,该商品房有几个阳台,其中几个阳台是封闭式,几个阳台是非封闭式,都要在合同附件里面写清楚。

  规划调整要及时通知买房人

  针对有些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规划的行为,市房管局建议买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该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容积率、绿化率等发生调整的,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的,该商品房所在楼幢与相邻楼幢的正面建筑间距发生变更的,阳台的设计施工发生变更的等,开发商要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

  王光乾说,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开发商没有按规定通知的,买房人有权退房。

  水电气暖等要明确入户时间

  在商品房投诉中,水、电、气、暖不能按时提供等也是一个热点。对此,市房管局特别提醒买房人要让开发商详细承诺相关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房产证办理条款重新约定

  目前实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约定出卖人应当在使用后6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不能按时办证的,约定按房价款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在操作中,不时会出现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拖延时间或者办不下来证的问题。对此,市房管局建议买房者不要选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而是选择附件中另外列出的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