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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允许可转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1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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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9月30日电(记者 潘清)作为内地资本市场一类重要的固定收益产品,具备股债双重特性的可转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说,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债券市场投资者,上证所将允许可转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交易所市场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均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但可转债一直仅能进行现券交易,缺乏融资功能。为促进可转债市场健康发展,上证所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深入研究,参照质押式回购标准券的原则,拟将信用评级较高的可转债作为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据悉,目前双方已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将在技术准备、开发工作就绪后允许可转债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

  可转债具备债券和股票双重投资价值。在股市上涨过程中,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获得相应个股的溢价。而在下跌行情中,可转债能选择“闭关”,并在转股期结束后获得高于当时票面价值的收益。此外,可转债还可以通过适时运用一系列相关条款形成“多重博弈”。

  业内专家评价认为,允许可转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举措,将显著提高可转债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可转债市场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