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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提高残疾人救助水平 保障房优先分配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12: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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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我省残疾人在乘车、停车、看病、就业等多方面都可享受到优惠,保障性住房将优先分配给残疾人。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纲要,未来5年,我省将提高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保障房分配优先考虑残疾人

  据透露,让残疾人“住有所居”是我省未来5年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重点工作,我省将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向残疾人倾斜,申请人在同等分数的条件下,保障房将优先分配给残疾人;同时,省里还将为5万名无房、住危房的贫困残疾人改善居住条件。

  据了解,我省计划开展专供残疾人居住的“福乐苑”建设试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购买或建设过渡性住房,类似于小型的社会福利院,由专门的服务员安排十几个残疾人的生活和住宿。

  提高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今年我省残疾人生活救助金的水平将会提高,覆盖面将更广。据介绍,福建是在全国率先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制度的省份,目前农村按照每人每月30元,城镇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给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这些生活救助金是在困难群众享受低保的基础上补充发放的,全省每月有超过15万人能够领取救助金。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根据当前生活消费水平测算,提高残疾人补助金额;还计划将聋哑人等残疾人纳入到救助中。到2015年末,我省将实现符合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将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养老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有补贴

  另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今后5年,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将得到补贴,其中,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最低档的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政府全额补贴;非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将至少补贴50%。

  同时,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项目也将逐步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实现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