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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难成气候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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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民政部等12个部门与全国政协开会讨论养老工作进展。其中,银监会负责人表示,由于中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问题不大,可如果是房价下行期,有可能遇到问题。

  “以房养老”是沉重话题。在民间,据悉“丁克族”欢迎,但老人们反对;在政府部门,民政部将“以房养老”纳入下一阶段工作的引导方向之一,但从银监会表达的意见来看,却不支持“以房养老”,因为存在70年产权和房价下行的双重困扰。

  显而易见,相关部门都是从各自立场看待“以房养老”的。民政部门之所以支持“以房养老”,是因为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35万,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中国养老形势异常严峻,成为民政部门头疼的问题。推行“以房养老”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民政部门的养老压力。

  而银监会不支持“以房养老”,主要是从金融机构利益出发。因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有的还是40年),当老年人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期限所剩无几,房屋价值不大;即便房屋使用70年后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但在频频曝出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房屋能否使用70年都是个大大的问号,金融机构当然不想承担风险。

  平心而论,银监会认为“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并非没有道理。即便银监会支持“以房养老”,恐怕各商业金融机构也不积极。即使金融系统从上到下支持“以房养老”,老人们是否愿意也是个关键问题,因为很多老人还有“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孙耕”的传统观念。

  在高房价时代,多少老人有房产可供抵押,也值得深思。目前,农民住房、小产权房由于没有产权证,难以去抵押;廉租房、公租房的产权都属于政府,更抵押不了。如果老人与子女同住,也不可能去抵押。如此一来,真正适合“以房养老”的人数极其有限,受惠面并不大。

  基于金融机构不积极、很多老人不愿意、受惠面不大等等原因,公民房产抵押只能承载少部分人的养老问题,难以承受多数人的养老之重。据悉,广州、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地已经在探索这种养老模式,但也只能是尝试和小范围推行,“以房养老”难以成为承载中国老龄社会的支柱。

  尽管加拿大、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国都有各自的“以房养老”服务体系,但要意识到,国情不同,土地制度不同,人的观念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去效仿其他国家,转嫁政府养老责任。我以为,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是商业化养老,即养老保险商业化;要么是公益化养老,即政府承担养老之责。

  毫无疑问,商业化养老是少数有钱人或有财产人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也是一种商业化养老,前提是要有房产。而公益化养老,则是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建立公平的养老金制度,并建设完善的公益化养老设施。让人忧虑的是,中国恰好处于“未富先老”的处境———即尚未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却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养老工程。

  完全指望“以房养老”或指望政府养老都不现实,必须多种养老模式并举,同时发挥作用。这些养老模式中,毫无疑问,公益化养老应当成为主流,所谓的“以房养老”不过是一种补充形式。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