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国际知名物业戴德梁行被诉挪用小区广告费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4日 12: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近日,观湖嘉园小区业委会起诉国际知名的“洋管家”DTZ戴德梁行旗下的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公司(简称戴德梁行物业公司),侵占小区广告收益38万元,损坏小区公共部位及设施需维修费371万余元。业委会起诉索要该两笔费用。

  戴德梁行物业公司辩称,小区广告收入、业主物业费及公共设施维修开支等收支都在专设的物业账户里,公司除了按月收取固定酬金外再没拿其他钱。但其未向法庭提供该账户明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小区设施被指灭失损坏

  观湖嘉园小区业委会诉称,小区2006年入住,共有1600多户,每年物业费超过1000万元,开发商委托被告戴德梁行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但因对戴德梁行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满,业委会于2010年5月选聘了新物业。在交接过程中,业委会和新物业发现,小区内很多公共部位及共有设施都存在灭失和损坏,已不能正常使用。经评估,维修费为371万余元。

  戴德梁行物业公司代理人称,根据与开发商的协议,该公司前期物业,实行固定酬金制收费,每月收费5万元。业主物业费缴纳、小区广告收入、公共设施维修开支等,均在公司专门设立的物业账户中。公共设施毁损不排除开发商工程质量问题,且服务期间,公司已尽力履行了维护义务。

  被告否认占用广告费

  观湖嘉园小区业委会诉称,戴德梁行物业公司服务期间,利用小区共有区域发布广告,根据戴德梁行提供的相应统计,广告收益38万余元。

  戴德梁行物业公司代理人称,小区广告收入、公共设施维修开支等所有收支在同一个账户里。这笔钱确实归全体业主,但已用于小区物业维护,被告并没有占用这笔钱。

  针对被告说法,原告方提出异议,称小区广告收益应列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服务是两个法律关系。物业费亏空,可由开发商代缴,或向全体业主追缴,而不能擅自挪用小区广告收益。

  庭审时,被告提出,由于时间太紧,公司尚未把账户的明细整理出来,无法提交法庭。并建议追加开发商作为被告。

  由于双方均还有证据要提交,此案未当庭宣判。

  ■ 资料

  DTZ戴德梁行是英国上市公司,公司历史可追溯到18世纪。1993年起进入中国,在大中华地区的物业管理项目遍布65个城市,面积超过9000万平方米。和仲量联行、世邦魏理仕、高力国际、第一太平戴维斯等并称为国际房地产顾问“五大行”。1997年,DTZ戴德梁行在北京成立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记者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