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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在渝分店被罚269万元 非法营利50.84万元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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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10月9日电 (记者刘志强)近期,沃尔玛在渝分店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以及部分门店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月9日,记者从重庆市食品安全工作发布会上获悉:当日起,沃尔玛在渝的10家分店将陆续接受15天的停业整顿处罚。其中7家分店已于9日停业,其余3家待调查取证完成后再予以实施。同时,沃尔玛10家分店在假冒绿色猪肉案件中的所有违法所得均将被没收,并被处以共计269万余元的罚款。

  据了解,沃尔玛在渝共有13家门店,包括10家沃尔玛分店和3家收购的好又多分店。经查,沃尔玛在渝10家分店及2家好又多分店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63547公斤,时间跨度长达20个月,涉案金额达195.25万元,以平均价差8元/公斤计算,共计非法营利50.84万元。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表示,重庆公安机关已对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7家沃尔玛分店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告诉记者,沃尔玛自2006年入渝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已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仅今年就有9次之多。沃尔玛在渝的所有分店此次假借“绿色食品”的名义,将普通冷鲜猪肉标注为“绿色精肋排”、“绿色里脊”等商标名称,并按照“绿色食品猪肉”的价格进行销售,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