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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县徽王镇后张村的张宪武购置了一份财产“治安保险”,可当他家的杨树被盗伐后,想通过保险理赔挽回一些损失时,却费了一番周折。
10月1日10时许,记者在张宪武的杨树林看到,4棵被盗杨树只剩下高约40厘米的树桩,树旁还散落着遗留下的树枝。
张宪武说,12年前,村里倡导村民种树增收,他就拿出了2亩口粮地种了100多棵树。4棵被盗杨树直径都超过了40厘米,总价值超过1500元。
张宪武告诉记者,树木是9月26日晚上被盗的,第二天一早发现后,他们立马到徽王镇派出所报了警。报警时,民警曾询问是否入了保险,张宪武才想起来2011年在中国人民财险保险公司陵县支公司投了一份30元的治安保险。
“我打电话过去,保险公司说这样的情况不赔。”张宪武说,保险公司说只有被火烧、被刀砍、树皮被扒掉的才给予理赔。
记者在张宪武拿出的一份治安保险简介上看到,在保险项目中标注内容为果木及成材树木恶意破坏将获得相应理赔。
人保财险陵县支公司理赔科张科长向记者解释:“这种情况属于盗窃,严格地说不属于保单的理赔范围。”恶意破坏包括树被扒皮、抹药、火烧等情况,树虽然受到了损伤,但树干还保存。一开始拒绝理赔的原因是将这件事情界定为盗窃,经向德州市人保财险理赔科申请,此事界定为恶意破坏。按照规定,张宪武的总保额为500元,将除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后,再根据树木的市价进行核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