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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减持 股东“避税天堂”或重现江西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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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去年曾对个人股东减持限售股过程中的避税行为进行过报道。当时,先有江西一些地区,后有其他一些城市成为避税之所。如今,一些中间机构又开始为企业股东减持限售股提供避税服务。业内人士10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这些中间机构可使企业减持限售股的所得税率下调,地点依然是在江西。

  避税需先变更企业注册地

  深圳列表网3日发布一则“机构限售股减持最新税收奖励”的小广告。主要内容是:上市公司企业股东限售股在二级市场减持时,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按25%的比例征收所得税。但通过各种税收筹划,加上地方政府给予的奖励,企业股东在减持转让股票时减税额度最高可达税费总额的34%。也就是说,如果到江西某地去减持限售股,享受的“税率”可降至16.5%。

  另一位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企业户减持限售股避税程序要比个人户复杂,但没有设立合伙制企业和投资公司复杂。首先,需将持有限售股的企业注册地变更到江西某地,在该地重新开立机构证券户。在抛售股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当地税务局核算成本计算税收后,会把税收优惠部分退回该企业的户头。他表示,返税的部分主要是地税。在所得税中,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按25%的比例征收所得税,地税占比为40%,当地最多能返回地税的90%。也就是说,如果要交纳的税费税额是100元,可返还36元,所得税负可降至16%。另外,可通过税收筹划让这个比例更低,但他拒绝透露是在江西哪个地区。

  从统计数据看,今年以来,在江西鹰潭、景德镇、萍乡等地交易席位卖出的限售股依然不在少数。中国证券报曾报道,上述地区曾是个人限售股股东减持避税的重要地区。如今这些地方是否又成为企业套现的避税天堂,目前仍无法确定。但从发生大宗交易的江西席位看,主要集中在上述地区。这或许意味着,如果企业套现避税已变成现实,发生在上述地区的可能性较大。

  返税是否合规存争议

  当前股票市场疲弱,投资者忧虑限售股集中减持,某些地区的返税政策客观上有鼓励套现的意味。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呢?

  有律师表示,征税权和免税权都在中央,地方没有这个权力。某些地区的奖励虽然看上去是财政行为,但实际上是变相免税,这是有违税法精神的。资本市场利得很高,减持后的所得税额普遍较高,这部分返还对税收造成的损失很大。

  有业内人士警告,在异地减持避税一定要谨慎。目前,一些地区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减持限售股的企业可能会尝到一点甜头,不过一旦政策变动,容易导致纠纷。

  深圳一位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只要当地政府按法定比例征收所得税,就不构成违反税收纪律。通过财政返还是当地政府行为,地税部门无权干预。